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电信网络快车客户(以下简称乙 方)就网络快车服务和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特别提醒使用互联网的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如国家安全法、互联网法 、 保密法、新闻出版法、广告法等,保障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 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可联系,如果经核查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现象,甲方将有 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网络快车服务。 2.安装条件具备时,甲方将直接进行银行扣款,连续三次扣款不成功,甲方将通知乙方缴 费,如果 21 天内乙方仍未缴费,视作乙方主动放弃申请而取消该业务。乙方缴费后如因乙 方原因 30 天内无法完成安装的,视作乙方主动放弃申请而取消该业务。 3.由于线路原因导致网络快车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取消网络快车业务或撤 销申请,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责任。 4.乙方在业务安装确认单上签名后,即视为线路开通,甲方开始收费。乙方有责任妥善保 管有关业务密码,并承担因使用不当或被他人盗用所导致的损失。 5.乙方不得以经营性手段让第三方共享此宽带接入服务,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语音和 VPN 带宽分销等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追究乙方责任。 6.ADSL 适配器(含滤波器)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业务开通后取消服务,必须 到营业厅办理取消;在办理取消业务时须交回 ADSL 适配器,如乙方不按规定归还 ADSL 适配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银行帐号直接扣款。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网络快车 ADSL 适配器的安装,并负责保全甲方 ADSL 适配器 不受到人为或恶意破坏。非人为或恶意破坏的原因,ADSL 适配器自装通之日起甲方将负责 免费保修。 8.如乙方申请的是个人资费,则最多通过网络快车连接不超过 3 台以上的电脑进行上网,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单位产品类别进行收费或停止服务。 9.网络快车上网帐号与电话端口捆绑使用,不具有漫游功能。 10.乙方承诺使用甲方提供的星空极速(Vnetclient)拨号软件上网,如乙方没有采用甲方 提供的客户端拨号软件上网,所产生的费用及版权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 11.我公司负责对用户线路、ADSL 适配器(含滤波器)和 VnetClient 拨号软件提供免费维 护和安装服务。客户的自购设备(电脑、客户自建局域网及其相关设备)不属于我公司的维 护职责范围。 12.包月客户不足一个月的网络使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收,每天按相应的月网络使用费的 1/30 计收。计时客户按实际使用时间计费。 13.乙方办理取消时,甲方承诺在 1 个星期内完工,计费停止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14.如甲方为改善网络通讯质量,而对网络设备采取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由此引起乙 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保留变更固定 IP 接入方式乙方的 IP 地 址的权利。 15.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乙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 的损失,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6.申请互联网专线接入进行网站服务(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客户,必须具备政府的 相关完备手续;否则引起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负责。 17.乙方连续暂停时间不能超过 3 个月,3 个月后甲方有权按乙方的暂停前的原资费套餐进 行默认开通。 18.客户申请改资费,对申请无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后付费产品,当月申请完工次月生效。 对申请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后付费产品,资费在一次性费用缴费完工的次月生效。
19.本协议书解释权归甲方,如广告宣传与本协议有出入,以本协议为准。针对个别产品、 套餐、促销的协议,即《客户确认单》的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0.“宽乐星空”套餐提供了相应档次的宽带接入服务和数项组合在套餐内的互联星空应用, 除此类套餐包含的组合应用外,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宽带接入业务只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不 包括“互联星空”业务的收费服务; 21.“互联星空”业务是甲方基于 ADSL 等宽带接入业务基础上提供的宽带增值应用服务,包 括免费和收费的服务内容;如乙方使用“互联星空”以及“互联星空”合作伙伴的收费内容,乙 方应同意甲方通过乙方的宽带接入帐号合单收取乙方使用“互联星空”内容产生的费用;“互 联星空”业务费用的欠缴费和宽带接入业务费用的欠缴费情况同样处理,其中一项欠费,甲 方有权停机;当乙方所有欠费缴清后,才给予同时复通; 22.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帐号、密码是乙方使用甲方接入业务和“互联星空”业务的凭证,乙 方要及时修改甲方开通业务时提供的初始密码并定期进行修改,乙方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帐 号和密码,由于帐号和密码遗失、泄漏所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客户服务热线:10000 广东电信深圳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