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 實施年度: 形式: 地點: 時間﹕ 名額: 報名費用: 球証費用:
02 (2009 年 06 月 01 日修訂) 日修訂
年度 比賽為七人硬地足球比賽 我們提供的場地資料,可於本頁”球場 球場” 球場 查看認可比賽場地, 每月賽程之場地會由賽會安排, 基本上以市區之場地, 交通方便為主 可供比賽時間,每月星期一至五 08:00PM 至 11:00PM,星期六 06:00PM 至 11:00PM, 星期日 6:00PM 至 09
11:00PM
請留意網上公佈詳情。 報名費為 HK$1000,已包括首次球員註冊費,其後於開賽後之修改,每名球員註冊費為 HK$30,取消註冊 費為 HK$30,更改球員事項由網上自行處理,更改球隊資料則無需費用。 1. 球証費用每場 HK$300(每隊各 HK$150),球証費用必須於當場比賽開始前繳付,否則本會有權停止該 球隊該場及餘下比賽並罰款 HK$300。 2. 如在法定時間開始五分鐘後仍只有單球証,該場全場比賽以單球証收費,費用為 HK$150(每隊各 HK$75)。 3. 如在法定時間開始五分鐘後沒有球証到場,該場比賽取消,本會將另作安排賽期重賽,重賽之賽事將無需 繳付球証費用。
按金發還: 按金 HK$800 ,如球隊並無因事而罰款,本會將發還全數之按金。所有罰款、行政費用,則會於按金內扣除,餘 款則發還予球隊。如果按金剩餘 HKD$400 或以下,則球隊需補付 HKD$400 方可繼續賽事,否則本會有權停止 該球隊之餘下比賽或直接取消球隊參賽資格,直至補付按金。如中途退出比賽或被取消資格,按金則不獲退回。 球證﹕ 所有判決以當場球證為最終決定權,請各球員尊重球証之判決,如有恐嚇/辱罵球証,則立刻紅牌出場,各球証可 嚴厲執行,如球証受到恐嚇,可向賽會投訴,嚴重者則以報警求助。 如球隊對球證有任何意見,可賽後向本會反映,不准當場向球證討論,否則本會保留向球隊處分之權利。 本會就有關球隊之意見向球證會反映,並要求球證會加以改善。 報名方法: 請於網站報名及球員註冊。註冊時必須將球隊及球員之近照上載於網上系統,報名費及按金必須於領隊會議前繳 交。球隊最多註冊 20 名球員,所有球員必須填寫所有身份證號碼,上載之相片必須清楚,否則禁止該名球員出 場。 球隊事項: 1. 每隊只限遞交一份報名表. 2. 每隊可填報之人數最多 20 名球員,但必須最少註冊 10 名球員。 3. 本會不接受 2008~2009 年度之有分球員(依香港足球總會之記錄)。 4. 每名球員只可於同一組別填報一隊的申請表,於聯賽期間內,每名球員只可同於一組別同時註冊及代表一 隊球隊,如有違反則取消其球員參加資格及所曾代表之球隊需罰款 HK$300。球員可取消於球隊內之註 冊,並重新註冊於新球隊,其舊有比賽資料將被取消,重新計算。 5. 每場出賽須填寫正選 7 人,後備 13 人,每場法定時間內可有三次主動要求換人機會(叫停換人),中場休 息時間換人不計算在內,每次叫停換人換人人數最多 7 名球員,球員替出場後可再入場作賽,每次叫停 換人只可換己方球員,對賽球隊不可在非主動叫停換人之情況下換人;加時情況下可有一次額外換人機 會。 6. 比賽開始後如不足 7 人進行比賽,加入球員時也計算一次叫停換人。 7. 如有發現非報名球員出賽,則該隊罰款 HK$300 及需繳付該場所有球證費用,該場比賽俱作棄權論。 更改 / 轉會﹕ 更改球員事項可於網上自行處理,但必須將新球員之身份證副本傳真至本會核對。 1. 如已參加之人士要求轉會於其他參賽球隊,其人士必須繳付新球隊註冊費為 HK$30 及舊球隊取消註冊費 為 HK$30,其舊有比賽資料將被取消,重新計算。 2. 如參賽球隊球員註冊費為 HK$30,取消球員註冊為 HK$30。 比賽事項:
1.
比賽前雙方需自行於網上列印兩份所比賽日之出場表格及領場紙並攜帶到比賽場地,每場比賽每隊必需
2. 3. 4.
5. 6.
7.
比賽規則:
1. 2. 3.
填寫出場表格,包括正選 7 人,後備 13 人,雙方球隊必需預備 4 號足球最少兩個及同色無重複號碼球 衣。欠帶足球或足球不合規格的隊伍會被禁止出賽,並俱作棄權論,比賽前各球隊必須聯絡對賽球隊作球 衣配合。比賽時出場球員所穿著的球衣,款式及顏色必需全隊一致,球衣背面必需印有標準尺寸的號碼, 否則會被禁止出場。 出場表格必須清楚顯示每一位球員的整個身份證號碼(包括括孤字元)及清晰相片,否則球証有權禁止該球 員出場比賽 如球隊忘記帶出場表格而令比賽無法進行,俱作棄權論,並該隊必須繳付該場比賽之所有費用,包括雙方 球證費及罰款 HK$300。 為時間一經決定,各隊必須依日期,時間派隊出場作賽,在未經許可之情況下不得調換比賽時間,如在法 定時間開始五分鐘後,仍未能派隊出場比賽或到場球員不足 5 人,俱作棄權論,並須繳付雙方球證費及 罰款 HK$300。球隊可於比賽時間編定前(每月 20 號前)提出不能比賽之時間。 在特殊情況及雙方球隊同意下,可使用 5 號足球繼續作賽,必須知會本會。 球隊必須穿上根據網上公佈之顏色作賽,本會強烈建議球隊於比賽前一至兩天,對賽雙方必須要聯絡對手 決定所穿之顏色,對賽雙方顏色不可相同(包括守門員),如有撞色,視乎出錯事件而決定,一般情況下判 客隊即場棄權論,除罰款 HK$300 外,另需繳付該賽事的所有球証費。 比賽完畢後一星期內,對賽雙方需自行於網上填寫比賽紀錄,對賽雙方必須填寫總比數、己方入球球員、 領紅黃牌球員及評語等。比賽完畢之出場表格需分別由球隊及球証雙方各保管 1 張 不設越位及以新例進行,回傳時守門員不可用手接球(包括界外球),守門員只可持球最多 6 秒,籠門球 必須傳給禁區以外之球員; 如比賽球隊不足 5 人(則有兩名以上球員被逐離場)最少 5 人可比賽,判對賽隊伍得勝,判得 3 球; 除本賽章程內明文列出者外,比賽採用七人小型足球賽制及國際足協新例,唯不設越位。
程序﹕
請各球隊按時到達,如有延誤,球證可有權不准該球員及球隊比賽,延誤之球隊將被判為棄權論。請各球隊於比 賽前填好出場表格(彩色或黑白皆可),並連同已到場之球員身份證一併交給球證核對。換人時如未核對身份證之 後備球員必須連同身份證向球證核對方可出場。 臨時改期 : 若因特殊情形,如天氣惡劣,賽會有權通知各球隊,各場比賽改期或另作編排,倘遇風雨,舉行或繼續舉行與 否,得由當場球證及本會職員決定,不得異議。如比賽當天下午六時或頭場比賽前兩小時(以最早為準)之前三號 強風訊號,雷暴警告,黃色暴雨警告或以上掛起時,是日球賽將取消,賽事將另行安排,請留意網站及致電查 詢。如下午六時或頭場比賽前兩小時後才生效之天氣警告,球隊也需到場,由即場球證決定是否繼續比賽。 請假: 每月在賽會公佈賽程前,球隊可申請請假,程序如下 : 1. 如有球隊未能於比賽月比賽,請於前一個月 20 號之前先以網上申請方式通知本會作實。未能於前一個月 20 號之前通知本會,本會一律拒絕接受任何逾期之請假申請。 2. 每隊球隊可於每月賽期最多請假四天,所有超額之申請均不獲接受。 3. 本會將不會於貴隊請假之日期安排貴隊比賽,而其他日子安排之比賽,球賽一律不能拒絕。 棄權:
1. 2.
如球隊於比賽當天或比賽前 2 日內提出棄權,判對賽隊伍得勝,判得 3 球;該球隊除罰款 HK$150 外, 另需繳付該賽事的所有球証費。 如球隊於比賽前 2 日或之前提出棄權,判對賽隊伍得勝,判得 3 球;該球隊除罰款為 HK$150,無需繳 付該賽事的所有球証費。
球賽腰斬﹕ 球賽腰斬(已開始之賽事被迫終止)將分為以下類別處理: 1. 如因天氣惡劣因素令球賽延誤或中斷,球證有權腰斬比賽及終止當天餘下之賽事,已開始及被腰斬之賽事 之紀錄將作廢,賽會將另作安排重賽;對賽雙方必須繳付被腰斬之賽事球証費,及重賽之賽事需繳付球証 費。 2. 如因場地所引致之突發事件,如球場突然停電、受非與比賽有關人仕(非雙方球隊球員、球証及賽會工作 人員)擾亂等因素令球賽中斷,球證有權腰斬比賽及終止當天餘下之賽事,並以當時腰斬時之比數為最終 賽果,已開始之球賽須繳付球證費用,仍未開始之比賽將由本會另作安排重賽。 3. 如因球隊球員引致之事件,如打架,辱罵球証等,本會將先根據球証所提交之報告而再作結論。
本會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上訴: 賽會不設上訴,是次賽事之球證為最終之決定。 罰則 / 罰款: (一) 如有球員經本會認為有破壞規則或不良行為者,本會將執行以下罰則: 1. 球員如累積有兩次黃牌警告者,下場自動停賽一場。 2. 球員受兩黃變紅之紅牌警告者,除當場退出比賽外,下場罰自動停賽一次。 3. 球員受直接紅牌警告者,除當場退出比賽外,罰自動停賽一次。 4. 執行領隊必須負責所有球員在整個賽事中的行為。 5. 如發現被罰球員出場比賽,該球隊需罰款 HK$300 外,該場比賽俱作棄權論。 (二) 如發現及證實球員身份證借予他人使用,該球隊需罰款 HK$300 及需繳付該場所有球證費用,該場比賽俱 作棄權論。 (三) 每名球員只可於同一組別同時註冊及代表一隊球隊,如有違反則取消其球員參加資格及所曾代表之球隊需罰 款 HK$300。 (四) 如有發現非報名球員出賽,則該隊罰款 HK$300 及需繳付該場所有球證費用,該場比賽俱作棄權論。 (五) 如因遲到而令其賽事或其後之賽事需要腰斬重賽,該遲到球隊需罰款 HK$150 外,另需繳付該日賽事的所 有球証費。 (六) 如因欠帶足球而令賽事無法進行,該球隊需罰款 HK$300 外,另需繳付該場賽事的所有球証費及判該場比 賽俱作棄權論。 (七) 如於網上填寫比賽紀錄時有虛報,一經予球證會核對後確認,該虛報球隊需罰款 HK$500。 (八) 球隊於全季度比賽第 10 張紅黃牌(兩黃變紅之紅牌不算在內)之後開始,紅牌罰款$150,黃牌罰款$50。本 會為避免不必要之爭議,一切紅黃罰牌由當場球證作最終決定,不設上訢,球隊不得異議。 (九) 本會如發現有球隊網上虛報任何資料,罰款 HK$500 及聯賽積分表上扣 10 分。 (十) 如發現有球隊網上向某球隊、球員、球證或任何人士有受辱或誹謗之字句,則罰款 HK$300,嚴重則報警究 治,一切與本會無關。 取消資格﹕ 如球隊因粗暴行為,不君子行為,欠公平競技或可能會令其他球隊構成危險,本會有權取消該球隊比賽資格,所 有按金將不獲發還。為令比賽於和諧之氣氛進行,本會有權取消個別球員之比賽資格。 獎項: 聯賽﹕冠,亞 亞,季 季軍球隊獲獎盃乙座 軍球隊獲獎盃乙座 盃賽﹕獎盃,盾各 獎盃 盾各乙 盾各乙座 備註: 1. 所有球隊須在法定開賽時間前十五分鐘到比賽場地報到,並須出示身份證(正選及後備)及填妥出場紙,開 賽前十分鐘交回球證核對。 2. 為確保每個球員比賽資格,每個後備球員出場前須將身份證由該後備球員親身交給球證,核對後方可出 場。 3. 請預備球衣兩套,如遇有兩隊球衣相同,則客隊需更換球衣顏色。 4. 為保球員個人安全,球員請穿著適用於該硬地之球鞋,不可穿著有釘之球鞋,同時亦可穿護脛出場。 5. 紅黃牌警告將會於整個比賽累積及生效。聯賽及盃賽將分開計算。 6. 每隊必須穿著劃一球衣出場,否則不准出場。 7. 為使球賽在融洽及公平情況下進行,本會有權拒絕任何球隊及球員之報名,並不須任何解釋。 8. 任何球員在比賽中有不君子行為或集體毆鬥,經大會調查屬實後,則犯規球員所屬隊伍將被取消資格,連 同以往之成績一併作癈,所有按金亦不予退回,嚴重者可交由警方處理。 9. 球賽進行中,請尊重執法球証之所有判決,若球隊對球証之判決有任何疑問,可向賽會投訴。如有任何恐 嚇,辱罵球証等不君子行為,則立判紅牌出場,各球証均會嚴厲執行,敬請各球員自律。 10. 所有 22:00-23:00 賽事,休息時間將會略為縮短,而下半場賽事進行中,如球場突然熄燈,當時賽果都 會為最後賽果。另外,所有賽事時間準則,均以執法球証為準(包括所有比賽時間,休息及補時)各球隊不 得異議。 11. 球隊作賽時將足球踢出場外(被罰隊伍),如被罰隊伍將足球踢出場外而未能拾回,被罰隊伍必須賠償持有 該足球之人士或隊伍,賠償金額為 HK$150,本會絕不負責;如果各隊分別將足球踢出場外而未能拾回 繼續比賽及即時沒有可供比賽之足球,賽事將會腰斬重賽,重賽兩隊分別須繳及另支付球証費,費用由兩 隊攤分。重賽會繼續之前的比數,及重賽時間是計算上場賽事所餘下的時間為準,兩隊亦須繳付腰斬及重 賽比賽之球證費。 12. 本會只可准許球員佩帶眼鏡及項鍊,其他飾物恕不准許。球員必須負責自己的安全,所有意外之損傷本會 絕不負責。
13.
查詢: 聲明﹕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本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之,各參加隊伍不得異議。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致電本會查詢。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852) 97118085 / 96270847 傳真﹕ 1. 球隊以至球員必需負責財物及自身之安全,所有因比賽而導致財物損失或受傷,本會恕不負責。足球比賽 是一項經常出現身體碰撞之運動,球員無可避免會有機會受傷或發生意外,故參賽球隊必須清楚明白到此 事實,在參加由本會主辦之所屬全部比賽過程中,因意外而導致受傷,本會概不負責;參賽球隊必須遵守 意外責任承諾方可獲接納參賽資格。 2. 球員必需確保健康狀況良好,才可進行比賽。 3. 本會保留修改此章程之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 4. 所有於本會網上所發之非官方資料,屬個別人之意見,並不代表本會立場。 5. 所有私人資料只作本會比賽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