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學助理」申請實施公告 1、 計畫目的 為協助授課教師進行教學活動並提升課程教學品質,聖約翰科技大學教 務處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自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辦理「教學 助理」實施制度施行計畫。 2、 實施辦法 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學助理申請辦法(草案),請參照附件一。 3、 申請資格 (1) 凡本校專任教師均可提出申請。 (2) 每一門課程以申請 1 名教學助理為限。 (3) 須參加本中心辦理之教學助理培訓課程。 (4) 參與教學助理期末成果發表會。 4、 實施期程與給付標準 自 98 年 10 月份至 98 年 1 月份止共計 4 個月,每名教學助理每月支給新 台幣 4,500 元整,教學助理每月 26 日前網路填報工作紀錄表,並將紙本 繳交至本中心,以便請款,逾期不予受理。 5、 教學助理資格 (1) 以本校在學成績優良之學生為主,擔任教學助理。 (2) 須接受「教學資源中心 TA 增能培訓」課程。 6、 教學助理工作內容 (1) 擔任授課教師與學生間之橋樑,協助課程選讀同學進行分組討論。 (2) 協助教師準備上課資料及教材製作,維護 Moodle 教學輔助平台網頁 以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工作。 (3) 出席相關研習及訓練活動,繳交工作報告與期末成果資料。 (4) 協助任課教師製作 2 門微型課程內容另訂之,及 Moodle 教學輔助平 台使用。 (5) 原由任課教師負責之教學活動,例如監試、批閱試卷等工作,不得由 教學助理代理。 7、 申請方式 (1) 請填具「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學助理申請表」,由系所主管核章後送交本 中心,經審核通過後即通知辦理。 (2) 請至本校教師入口網站下載填寫申請表格。 8、 申請期限及名額 (1) 自即日起至 98 年 10 月 6 日(星期二)止。 (2) 98 學年度第一學期提供 28 位名額。 1
9、 教學助理考核與評鑑 (1) 獲教學助理補助之授課教師,應督促教學助理善盡工作職責培養其專 業能力,每週排定與教學助理會面時間授予輔課技巧。 (2) 學期結束時,教學助理須接受輔課學生與授課教師之評量,以作為是 否續聘及教學助理證書核發之依據。 (3) 教學助理因工作不力者,授課教師得隨時停止聘用。 10、 聯絡單位及聯絡人 有關教學助理之申請各項疑問,請與本中心聯繫。 活動聯絡人:李博緯先生 聯絡電話:02-2801-3131 分機 6151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絡地點:圖資大樓 6 樓 教師教學資源中心 11、 經費來源 由「學校經費及教學卓越計畫」業務費項下支應。
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學助理申請辦法(草案) 第1條 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師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鼓勵本校任教教師編列 具特色及開發創新課程,特設置教學助理制度,減輕教師教學負擔,並協助教師 編列有力提昇學品質之教材,特訂定「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學助理申請辦法」(以下 稱本辦法)。 第2條
教學助理經費由相關經費支應,經費補助之申請、審查及給與依本辦法辦理之。
第3條
本校教學助理經費補助每學期申請一次,每位教師每學期以一門課為限,教師得 依據所教授課程之性質及需求,於本中心公告申請日期。
第4條
本校教學助理經費補助之申請,以「科目」為對象,符合下列標準之授課教師均得 檢附教學計畫書和教學助理申請表提出申請,由教學助理審查小組 依下列標準審核,符合兩項標準以上者得優先配置: 1、 教學大綱已上傳完畢 2、 開發創新具特色之課程(例如:協同教學、微型課程、活躍學習) 3、 開發遠距教學課程 4、 開設跨領域整合性課程 5、 全校共同開設之通識課程 6、 其他
第5條
教學助理應確實支援教學,其工作項目須明列於教學計畫書內,每各工作時段均 2
應填寫工作紀錄表,並經由網路填報後,於每月26日前上傳完畢,以落實輔助教 學之精神。 第6條
教學助理主要任務為協助教師發展與管理課程,包含課程準備、課堂協助、課後輔 導,並配合課程分組討論(或分組練習、分組作業)之需要,在任課教師指導下, 帶領同學進行小組討論或作業演練,以及參加本校規劃之教學助理相關活動,惟 教師不得要求教學助理協助處理與課程無關之行政庶務工作。
第7條
教學助理由申請教師自行選任適當之人選,凡具本校學生身分,以及研究所碩士 班學生均得擔任。
第8條
本校教學助理經費補助之審查,由教學助理審查小組掌理之。前項審查小組,由 教務長、學務長、各院院長、電算中心主任擔任之,由教務長為召集人,於每學期 初召開審查會議,依當學期申請科目數及經費補助狀況訂補助辦法。
第9條
教學助理之補助審核:
一、教學助理之補助係依課程性質、課程學分數、授課時數、修課人數、教學助理實施成效 等指標進行綜合審查。 二、教學助理之總補助員額視每年經費調整之。
第十條 獲配教學助理之教師應於每學期期末提出教學助理協助教學計畫之成果,以利經 驗交流,並作為次學期持續補助之重要參考。 第十一條 教學助理及教師需全程參加該學期培訓課程、專業成長課程與成果發表會。如無法 出席者,需出示請假證明(註明請假事由,並經任課教師簽章同意)。出席率將 列入教學助理考核依據,出席率百分之百者,核發教學助理證明書。 第十二條 教學助理之行政工作: 一、教學助理應確實遵照任課教師之指示,協助發展教學與學習支援工作,並於學 期開始後上網填寫「教學助理工作紀錄」,以作為考核依據。 二、學期末,教學助理應協助教師製作「教學檔案」並提報本中心。 第十三條 教學助理應依規定定期接受考核,未通過考核者,原聘任教師應即更換教學助理。 第十四條 任課教師於學期開始後,如發現教學助理不適任,或因其他理由需更換教學助理 者,應填報變更遴用教學助理申請,並經系所主管核章後,送本中心辦理變更事 宜。 第十五條 教學助理經費在核配範圍內以實際工作時數核實支給,但每位教學助理核配額度 以每個月4,000至5,000元為上限,並由專案計畫或學校經費支出,工作時數至少 40小時,最高不得超過45小時為限,每學期最多以四個月計算。 第十六條 教學助理之考核: 一、學期初之培訓與認證。 二、期中考核:包含教學助理報告表、協助教學成果報告、教學助理評量、教學助理協 助教學成效意見調查。 3
三、學期末,請任課教師協助執行「教學助理滿意度調查」,以掌握教學助理協助 教學的成效。調查結果及學生填答率將列為教學助理考核標準之一。 四、期末考核:包含教學檔案繳交、書面資料繳交時限、教學助理考核表、教學助理 滿意度調查、教學助理自評表、教學助理期末心得暨成果報告書、活動參與 、 Moodle教學平台使用率。 五、期初或期中考核結果未通過者,不予聘任,將立即免除教學助理資格;期末 考核結果未通過者,下學期不得聘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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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聖約翰科技大學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學助理申請表 教 師 資 料
教師姓名
服務單位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 教學大綱已上傳完畢 □ 開設跨領域整合性課程 □ 其他 □ 開發遠距教學課程 □ 全校共同開設之通識課程 (至少需兩項) □ 開發創新具特色之課程(例如:協同教學、微型課程)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學分 小時 /時數 課程類別 □ 必修課程 □ 選修課程 開課年度 □ 一學期課程 □ 通識課程 □ 遠距課程 □ 一學年課程 □ 檢定輔導 □ 其他 助理姓名 就讀系級 符合申 請項次
助 學 號 理 資 料 電子信箱
課 程 規 畫
課程目標
課程內容 與進度
評量方式
聯絡電話
附件一
聖約翰科技大學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教學助理申請表 (續) 教 學 助 理 運 用 計 畫
教學助理 工作內容
(請具體條列說明)
預期成效
授課教師簽章
系所主管簽章
審核結果
附註:1. 表格不敷使用者請自行延展。 2. 本表請授課教師經系所主管核可通過並簽章後送交教師教學資源中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