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 97 年度社區大學校務評鑑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評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瞭解經營績效,增進校務發展,提昇教育品質。 二、檢視辦學特色,獎勵卓越楷模,促進創新本位。 三、強化課程發展,引領教學能力,增進學習成就。 參、辦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肆、評鑑對象 基隆市社區大學 (以下簡稱社大)
伍、評鑑組織 基隆市社大校務評鑑執行小組:由本府教育處邀集相關人員組成之, 負責校務評鑑之規劃、研究與執行事宜。 陸、實施方式 包括評鑑規劃、評鑑說明會、評鑑委員研習、學校自評、訪視評鑑等方式 進行。 一、評鑑規劃: (一)時間:97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二)內容:包括校務評鑑目的、內容、時程、方式等。 (三)方式:包括籌備期(研擬工作計畫及實施期程)、工作小組 會議、徵詢本市社大意見、指標修改會議、焦點對談會 議、檢討會議、指標宣導等方式。 二、評鑑說明會 (一)實施時間:97 年 11 月初。 (二)實施對象:社大學校校長及各處室主管。 三、評鑑委員研習 (一)實施時間:97 年 11 月。 (二)實施對象:各評鑑委員。 (三)實施內容:包括訪評目標、訪評原則、訪評內容、資料整理與分 析、報告撰寫格式等。 四、學校自評 (一)實施時間:97 年 12 月至 1 月初。 (二)實施對象:社大。 (三)實施內容:如評鑑項目。
(四)評鑑方式:社大組成自我評鑑小組→召開校務會議共同討 論→填寫基本資料及學校自評說明並送本府彙 辦。 五、訪視評鑑 (一)實施時間:98 年 1 月初。 (二)實施內容:如評鑑項目。 (三)評鑑方式:由評鑑委員前往社大,進行資料參閱、觀摩教學活 動、校園參觀、人員訪談以及綜合座談。訪視結束 後,由委員於評鑑手冊上作成訪視紀錄與建議。 柒、評鑑項目: 一、設置規劃及推動成效 (百分之三十)。 二、行政督導及管理 (百分之二十)。 三、課程及教學督導 (百分之三十)。 四、評鑑規劃及實施(百分之二十)。 捌、評鑑結果 一、社大於評鑑報告公布之後,於 1 個月內提出說明。 二、本府教育處依據評鑑報告以及社大說明進行追蹤輔導與評鑑。 玖、編印評鑑手冊與報告 (一)評鑑手冊及電子檔:由本府教育處印製後,並協助分發。 (二)評鑑報告:評鑑報告由撰稿委員依規定格式撰寫完成後送交本 府教育處彙整編印。 拾、經費:由本府教育處年度經費項下支應。 拾壹、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