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 明太祖 VS
趙匡胤 朱元璋 (18) 吳嘉倫 (20) 蘇清蓉
宋太祖 V . S . 明太祖 趙匡胤 朱元璋
明太祖 像─據說這是明太 明太祖朱元璋 祖本來的樣貌
宋太祖
明太祖
諡號
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 明大孝皇帝
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 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姓名
趙匡胤
朱元璋
出身
- 出身軍人家庭 - 趙弘殷次子 - 投郭威幕下,屢立戰功 - 郭威建立後周,趙匡胤任禁軍 - 後為殿前都點檢。 - 發動「陳橋兵變」
- 出身寒微 - 曾當和尚及乞丐 - 投郭子興麾下 - 郭死後領眾驅逐元室,削平群 雄
在世
927 年 -976 年
1328 年— 1398 年
在位
960 年 -976 年
1368 年— 1398 年
年號
建隆: 960 年— 963 年十一月 乾德: 963 年十一月— 968 年 十一月 開寶: 968 年十一月— 976 年
洪武
我就係鼎鼎 大名 o 既趙 匡胤 !! 請大 家支持我 !
宋太祖
** 政權集中 • 1) 削弱相權 – 中書省 ( 宰相機構 )— 負責行政 – 宰相只有執行之權 ---- X 議政及決策權 – 宰相下設參知政事 ( 副相 ) – 樞密使 --- 軍權 – 三司使 --- 財權 ( 戶部、鹽鐵、度支 )
** 政權集中 •
2) 台諫權重 – 設御史台 / 諫院 台諫 ( 對皇帝負責 ) – 提高糾察權 – 監察 / 彈劾百官 – 包括宰相、樞密使、三司使 – 權力大
** 地方集中 1) 監控地方 - 州以上設路 - 四監司 帥 ( 兵民 ) 、漕 ( 財賦 ) 、憲 ( 刑法 ) 、倉 ( 賑災 ) - 軍、政、財、刑收歸中央 2) 設通判 ---- 宋代首創 ( 地方長官副手 ) - 公文生效 --- 必由通判副署 - 可與長官共事兵民、戶口、賦役等事 - 直接向中央上報地方政績 - 地方官權力下降
** 財權集中 • 1) 設轉運使 -- 原稱”勾當某路水陸計度轉運事宜” -- 掌一路的財政和水陸轉運事宜 -- 除必須開支 ---- 餘財運至京師 -- 達到”制其錢穀”
** 軍權集中 • 1) 杯酒釋兵權 於酒酣之際 勸交出兵權 例如 : 石守信 , 王審琦 , 高懷德 解甲歸田 目的 : i) 加強中央集權 ii) 避免黃袍加身的事情在自己身上重演 • 2) 禁軍駐京師 - 精銳士兵 ( 中央 ) 禁軍 - 老弱殘兵 ( 地方 ) 廂軍 - 軍事上強幹弱枝
** 軍權集中 • 3) 行更戌法 禁軍駐邊 ------- 定期輪流調防 ( 更戍法 ) 目的 : i)“ 兵調而將不調,將調而兵不調” ii)“ 兵無常帥,帥無常師” << 宋史 . 兵志 >> 說 :” 大將不能專其兵,兵士不致 驕惰” • 4) 文人掌軍事 太祖重文輕武 樞密使 / 地方軍事 --- 文人擔任 目的 : 防止武人擅權
** 刑權集中 • 1) 地方司法權 -- 設司法參軍 掌刑獄 -- 另增設司寇參軍 專掌訟獄勘鞫 ( 覆查案件 ) • 2) 中央司法權 -- 刑部及大理寺 ( 掌斷天奏獄 ) -- 官員任期均為三年 -- 設審刑院
宋太祖 ---- 功 強幹弱 枝政策 1) 改前代之弊 - 救時良藥 - 除五代武將跋扈之弊 - 消除唐末藩鎮割據之弊 2) 社會經濟恢復 - 結束混亂形勢
宋太祖 ---- 功 重文輕武 1) 讀書風氣大盛 - 獎勵儒術 - 改變重視軍將觀念 - 促成宋代學術發展 e.g. 文學 --- 蘇軾、辛棄疾 理學 --- 朱熹、周敦頤 - 書法、繒畫卓越
1) 朱熹
2) 蘇軾
宋太祖 ---- 過 重文輕 武 1) 軍事積弱 - 國勢驟弱 , 外患益深 2) 徵兵重 - 男子不能逃役 - 民間只剩老弱婦女 3) 文人軍事
敗事居多
宋太祖 ---- 過 • 4) 軍人備受歧視 - 產生自鄙感 - 影響作戰士氣 • 5) 士兵質素低 - 弱兵 亡於金與蒙古 ( 北宋 ) ( 南宋 ) • 6) 用者平庸 未能克敵 - 猜忌有勇略之士
宋太祖 ---- 過 “ 兵無常 帥 , 帥無常 師” 1) 兵將隔膜,難成勁旅 2) 指揮不靈 戰鬥力弱 3) 秏費大 國庫虧損
宋太祖 ---- 過 削弱相權 1) 中央行政效率下降 - 政出多門 - 官員被彈劾 - 政風因循苟循
陶晉生<宋遼金元史新論> • 對於宋代的中央集權制度,歷史學者陶晉生先生在<宋遼金 元史新論>說: • 「宋代政治結構的特色之一是皇帝權力的提高,和宰相百官 權力相對的降低……雖然如此,北宋時三省的功能並未完全 消失,仍然是『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 之』。國家有大事時,中書、樞密通議兵民之政,有時候宰 相兼任樞密使,獨掌兵民大權。 • 即使在平時,皇帝必須召集大臣討論國家大事,叫做集議。 • 尤其是有些皇帝不能有效的使用軍權,便發生了大權旁落的 現象。宋代宰相壟斷大權的很多,如王旦、呂夷簡、王安石 、蔡京、秦檜、韓侘胄和賈似道。」
你認 為北宋 推行 的中央 集權政 策是 否一項 良策 ?試加 說明。 • 同意: - 宋初中央集權制度為救時的良策 e.g. 解除禁軍將領兵權 - 天子的地位鞏固 - 削弱節度使的權力,防止唐末藩鎮割據 - 重文輕武 改變五代重軍人 - 讀書風氣漸盛 宋代文治 • 不同意: - 削弱地方權力 內重外輕 - 精兵收歸中央 缺乏抵禦的力量 - 文人來主持國防和領軍 成效欠佳 - 更戍法遷調頻繁 耗費龐大 / 兵將分離 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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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
明太祖之政 政治 • 廢除宰相 – 胡惟庸欲反,廢中書、罷相 – 皇帝直管六部
• 恢復封建 – 封 25 王 – 各擁 3000 至 19000 兵 • 以屏藩皇室 • 抵禦蒙古
– 不干預內政 • 以防藩主勢大
明太祖之政 政治 • 整飭吏治 – 嚴懲貪官,貪 60 兩以上,梟首示眾 – 鼓勵官民上書言事,↓政失 – 六科給事中,監察六部 → 吏治清明
• 禁戚宦干政 – 刻造紅牌鐵牌,禁戚宦干政
明太祖之政 經濟 • 勸課農桑 – – – –
自由墾荒 修水利 寬減糧額,免除田租 遇饑荒,戶部可先開倉,後上奏 → 人民足食
• 大舉移民 – 遷富戶到貧困區開墾 → 加速荒地復產 → 以防地方勢力凝聚
明太祖之政 經濟 • 整頓賦役 – 查核戶口 – <黃冊>,記錄→人口 – <魚鱗圖冊>,記錄→田地 → 稅收充實,稅制公平
明太祖之政 司法 • 著重刑法 – 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掌刑法 – 制 < 明律 > – 堅守執法 • 如:殺胡大海之子一例 • 言「寧可使大海叛我, 不可使我法不行」
明太祖之政 軍事 • 設衛所制 – 「衛所」是遍設全國之統兵機構 – 由「都指揮使」統領,發兵權由兵部 – 戰時出戰,平日屯田練武 • 太祖言:「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 軍藉民藉分離 – 衛所兵四源 1. 從征 ( 隨太祖起兵之隊伍 ) 2. 歸附 ( 降兵 ) 3. 謫發 ( 罪犯 ) 4. 垛集 ( 徵兵 ) – 地位世襲,並終身 – 子孫 一人為軍 , 其餘為「餘丁」,以備軍缺
明太祖之政 軍事 • 分割軍權 – 權分二部: • 五軍都督府:統兵,但無調兵之權 • 兵部:選拔軍官與訓練士卒,但無統兵之權 – 戰時皇帝命將出征,戰罷兵歸於朝 – 以防將帥擁兵
明朝軍事架構 五軍都督府
中央 兵部
統兵
選拔軍官
訓練士卒 戰時皇帝命將出征 戰罷兵歸於朝 以防將帥擁兵
調兵出征
明太祖之政 文教 • 辦學培才 – 透過學校、科舉、薦舉培育人才
• 設翰林院 – 中央學術機構,負責: • 編修典籍 • 制訂律令 • 審議禮樂 – 與君主論道
• 學士吸收行政經驗→任官 • 內閣大學士的來源
明太祖之政 文教 • 建立正統觀念 – 棄白蓮教,親知識份子 • 鼓勵士子讀儒家典籍考取功名 → 改善民風 • 編<孟子節文> → 不許國子學生讀「民貴君輕」等觀念
明太祖之政 集權 • 設錦衣衛 – 監察臣民 – 駕馭臣下
• 設東廠 – 排除異己的特務機構 – 秘密殺害 – 駕馭臣下
• 文字統治 – 興文字獄 → 除去反對勢力 – 著 < 大誥 > 和 < 大誥武臣 > – → 官民知法所守
明太祖之政 集權 • 加強監察 – – – – –
設都察院→彈劾朝臣 設六科給事中→稽查六部 設監察御使→巡視地方官,限制百官權力 設錦衣衛和檢校→偵查臣民 全由太祖直轄
• 嚴待臣下 – 屢興獄殺功臣 • 防止功臣恃功專橫 – 如:胡惟庸案﹑藍玉案,株連數萬人屢興獄
– 建立君主權威 • 規定朝臣進見須跪對 • 隨時廷杖大臣
明太祖之政 社會 • 控制地方 – 全國分為 13 承宣布政使司由三司出任 • 布政使司:財政 + 民政 • 提刑按察使司:刑法 • 都指揮使:軍事
– 各不相屬,直隸中央
明朝地方架構
中央
承宣布政使司 ( 全國分 13 個 ) 各不相屬 直隸中央
布政使司
財政
民政
提刑按察使司
都指揮使
刑法
軍事
明太祖之功 • 大力打擊貪污 – 嚴懲貪污 – 吏治清明
• 恢復經濟 – 自由墾荒、督修水利、多次寬減糧額,免除田租、開倉濟民、 大舉徙民…等措施使人民足食
• 整頓賦役 – 編<黃冊>,記錄人口 – 編<魚鱗圖冊>,記錄田地 → 稅收充實,稅制公平
• 勤於政事
明太祖之過 • 廢除宰相,釀成宦禍 – 廢相→君權過大 – 宣宗後,君主多昏庸,且輔弼乏人 – → 宦官擅權之機
• 恢復封建,宗室相殘 – 恢復封建,宗室諸王擁兵自重,終引起內訌 – 發生靖難之變 – 宗室禍亂 • (如高煦之亂﹑寊鐇之亂﹑宸濠之亂)
• 刻薄寡恩,政風因循 – 誅殺功臣,折辱臣下,設錦衣衛,大興文字獄,種種刻薄措施 ,造成君臣離心,人才凋零,朝臣萎靡苟且,政局日壞
史家評論 •
吳晗《朱元璋傳》中開列了被殺文人的名單 - 太常卿張羽坐事投江死(注,不是他跳江自殺,而是綁起來扔到長 江里); - 河南左布政使徐賁下獄死; - 蘇州經歷孫右;曾為藍玉題畫,泰安州知州王蒙嘗謁胡惟庸,在胡 家看畫,王行曾作過藍玉家館客,都以黨案被殺; - 郭奎曾參朱文正軍事,文正被殺,奎也論死; - 王彝坐魏觀案;同修《元史》的山東副使張夢兼、博野知縣傅恕、 福建僉事謝肅都坐事死, - 曾在何真幕府的趙介,死在被逮途中, - 曾在張士誠處作客,打算投奔擴廓帖木兒的戴良,畏罪自殺。 - 不死的,如曾修《元史》的張宣,謫徙濠州;楊基罰作苦工;烏斯 道謫役定遠;顧德輝父子在張士誠亡後,並徙濠梁,都算是十分僥倖 的了。」
推行集權政策手段的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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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集權政策手段的比較 宋太祖
明太祖
宰相制度
- 削弱相權 - 參知政事、樞密使、 三司使分割相權
- 廢宰相 - 皇帝直轄六部
監察制度
- 設台諫 - 監察百官
- 御史台 都察院 - 六科給事中 監六部 - 設錦衣衛 監百姓
地方政制
- 設四監司 - 設通判 ( 監地方長官 )
- 復封建 - 設三司
對待文士
- 重文輕武 - 提高文人地位
- 嚴防文士譏諷 - 大興文字獄
封王
明末清初學者黃 宗羲為: 「有明之無 善政,自高皇帝 罷丞相始 。」試加解 釋。 • • • • • • •
秦始皇創立中央集權制度 歷代均設有丞相,以輔弼天子和統率百僚 皇帝對宰相大臣一般都能以禮相待 明太祖不但盡情凌辱大臣,又廢除丞相 失去了相權的輔弼和制約 皇權膨脹 明代政治黑暗腐敗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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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中央集 權政策 會令 國家陷 入財 政危機 之 中? 同意: - 樞密院、中 書省、三司互 不調協 施政容易失誤 ,貽禍不淺 - 官員數目激 增 / 擴大禁軍 員額 承擔沉重的官 俸、軍費開 支 結果 : 國家陷 入嚴重的 財政危機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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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 宋代中 央集權政策 政出多門、 冗官冗兵 - 執政者 墨守成規 - 如能適 應時代發展, 調整政策 結果 : 問題可解決
不會對國家 造成危機。
為甚麼明 太祖 要大殺 功臣? • 許振興在 < 論明太祖與功臣的關係 > 對明太祖大殺功臣 一究有以下的評論: - 明太祖於建國後大封功臣 - 本在厚酬文武的勛績 i) 冀望他們能戮力國定 ii) 與朱明皇室共享富貴。 - 可惜未能體察太祖苦心 - 受封不久後 恃功驕縱,屢干法紀 - 太祖盡力勸告,頻加戒飭 - 無奈功臣們充耳不聞 - 使太祖惟得通過殺戮 遏止功臣暴行 •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的爆發 在屢勸無效後第一次以殺 戮嚴懲功臣的表現
• 胡惟庸案 誅殺並不多的事實 說明了太祖並非天生雄猜好殺 - 讀史者絕一應委盡責任於太祖 - 忽略功臣們自取其咎的不法舉動。 – 功臣中確有不少跋扈難制者,如胡惟庸、藍玉等 – 明太祖殺戮功臣並非只因其本性好殺和出自私心 – 在當時,有必要採取強硬手段 殺一儆百,免功臣勢力坐大,造成禍亂
你認為宋太祖和 明太祖哪一位君 主的施政較佳?
宋太祖較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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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為救時的良策。 改五代惡習 – 消除五代擁立陋習
天子地位鞏固
防止藩鎮割據 – 削弱節度使的權力
防止唐末藩鎮割據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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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的發展 – 太祖特意提倡重文輕武 改變五代重軍人的觀念 – 讀書風氣漸盛 宋代文治 ( 學術發展 )
•
集權溫和 – 宋太祖解除功臣的軍權 ( 手法溫和 )
•
明太祖厲行君主集權帶來種種流弊: 1) 君主輔弼無人 2) 恢復封建,令宗室相殘 3) 廢相後,予宦官干政的機會 4) 凌辱及殺害大臣 朝廷因循茍且
明太祖較佳 •
恢復漢人政權 – 明太祖以「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為口號 – 利用民族大義號召漢人把蒙古人趕回漠北
•
統一全國 – 平定各地殘餘勢力 統一全國
•
安定全國 – 出身貧寒 深明民間疾苦 – 獎勵墾荒,興修水利 發展農業生產 – 整飭吏治,嚴懲貪污,廣開言路,慎理刑法 安定局面
•
為鞏固自己辛苦打來的江山
君主集權措施 功績不能抹煞
• 宋太祖的中央集權制度 :1) 直接造成宋室積弱 2) 令宋室國力不振,常為外族所侵凌